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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沿海发展智库开放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16 浏览次数:1514    

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以及相关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沿海发展智库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的特定作用,江苏沿海开发研究院按照提前谋划、精心打磨、重点培育的工作思路, 并依据《沿海发展智库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特设立2020年度沿海发展智库开放课题,校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以及相关研究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研究人员申报。现将开放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来源

根据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贯切落实江苏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要求,确定2020年度沿海发展智库开放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

二、课题资助类型及数量

 沿海发展智库开放课题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设立4项,每项资助金额为2万元;一般项目设立10项,每项资助金额为0.5万元。课题经费分两次下拨:立项后拨付50%,课题结项后再拨奖励性绩效50%

三、课题申报对象及程序

开放课题面向校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以及相关研究院的全体教师。申报者需填写沿海发展智库2020年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经沿海智库学术委员会相关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立项(见附件3。盐城师范学院江苏沿海开发研究院负责沿海智库开放课题的日常管理与中期检查、结项等工作。

四、课题申报原则

申请人必须围绕课题指南进行申报,一次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申报同批次开放课题。凡承担沿海发展智库开放课题没有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新课题(课题结题时间以结项证书注明时间为准)。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暂缓结题或因课题组原因中止研究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新课题。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按研究协议开展研究工作。课题一般应在 6 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不超过1 年。

五、申报开始与截止时间

       2020915-2020921

六、课题结项要求

课题结项须提供4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与不低于1.5万字的研究报告(见附件4),其中资助的重点课题成果必须登载于省委宣传部《智库专报》或者获得市厅级以上领导批示后才能结项;资助的一般课题则由智库组织专家对课题最终成果进行结项评审。如一般课题的研究成果在省社科规划办的《智库专报》发表,则依据《沿海发展智库成果奖励办法》,给予奖励;研究报告查重率必须低于30%除另有约定外,课题研究成果归沿海发展智库所有,并由江苏沿海开发研究院通过《沿海发展智库·成果要报》的形式报送江苏省政府、省委相关部门。

对无故不执行研究计划、擅自变更研究内容、研究成果质量较低者、超期 1不能结项者,予以追回拨款。评审结论分同意结项、修改完善后予以结项和不予结项3 类,未结项课题负责人3 年内不得申报开放课题。

七、其他说明

申报书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送至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1号楼江苏沿海开发研究院308室,并将电子版发到邮箱:jsyhkfyjy@yctu.edu.cn人:刘老师,联系话:61736

 

 

江苏沿海开发研究院                              2020910


附件:1. 2020年度开放课题选题指南

   2. 沿海发展智库课题申请书

    3. 结项材料格式模板

全部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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