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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沿海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

发布日期: 2022-05-17  作者:  编辑:  审核: 浏览次数:1800    

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获悉,《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12月27日正式印发,为江苏沿海地区中长期产业发展擘画蓝图。规划提出,江苏沿海要发展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加快培育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集群。


规划中提到,江苏沿海地区包括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域,陆域面积3.59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75万平方公里,去年常住人口1903.6万。

《规划》要求,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要结合功能定位,壮大区域主发展轴、临海新兴发展轴、近海海洋经济发展轴三纵发展轴,完善北部、中部、南部三横通道,打造陆海联动区、河海联动区、江海联动区三大片区


《规划》提出,到2025年,江苏沿海地区综合实力稳步提升,经济和人口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快于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占全省比重力争达20%左右。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市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于上海跨江融合发展开创新局面,与苏北和皖北地区合作实现新提升。生态环境呈现新面貌、林茂、滩净、岸绿、湾美成为江苏沿海地区鲜明标识,林木覆盖率达到25.2%,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在35%以上。到2035年,江苏沿海地区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翻一番,为打造长三角强劲活跃增长极、世界级城市群、沿海生态屏障提供重要支撑。

规划称,在江苏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推进风电全产业链布局和光伏产业集群化发展,建设盐城国家级海上风电检验中心,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基地。加快突破光伏产业关键技术,实现产业链自主可控,研究风电制氢储能,推广新能源应用,建设新能源应用示范城市。

在海洋新兴产业方面,规划提出,江苏沿海要发展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加快培育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集群,发展海洋矿产、油气、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以及海洋信息装备等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提升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总承包能力,做强自主品牌。

规划指出,新发展规划的提出有利于提升长三角区域整体实力,有利于完善海洋强国的整体布局等。支持江苏沿海地区积极探索临海、近海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经验,发挥可再生能源优势和海洋降碳固碳功能作用,建设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可再生能源基地和蓝色碳汇功能区,有利于推动长三角地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新闻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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