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发改地区〔2021〕1862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1〕128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12月22日